新生儿听力筛查(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UNHS),是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抗等电生理学检测,在新生儿出生后自然睡眠或安静的状态下进行的客观、快速和无创的检查。国内外报道表明,正常新生儿和高危因素新生儿听力损失发病率的差异较大,听力损失如不能被及时发现,不但影响儿童(言语和认知发育、教育、就业、婚育)及家庭(沟通障碍、心理、经济负担),而且还会成为社会沉重的负担,影响社会经济发展。
筛查时间及诊治
1. 初筛:即正常出生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或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婴儿出院前进行的听力筛查。
2. 复筛:即正常出生新生儿初筛没“通过”;或初筛“可疑”;或漏筛;甚至初筛已经“ 通过”,但属于听力损失高危儿如重症监护病房患儿,需要于出生后42天内进行OAE+AABR联合听力复筛(双耳)。
3. 诊断:复筛未通过的正常出生新生儿和初筛未通过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婴儿均应当在出生3个月内进行诊断。
4. 干预: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患儿应当在出生后6个月内进行相应的临床医学和听力学干预
筛查对象
新生儿听力筛查对象主要有2种,一是所有出生的正常新生儿;二是具有听力障碍高危因素新生儿。
听力障碍高危因素: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住院超过5天;
2、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族史;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病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
5、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
6、高胆红素血症达到换血要求;
7、病毒性或细菌性脑膜炎;
8、新生儿窒息(Apgar评分1分钟0-4分或5分钟0-6分);
9、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10、体外膜氧;
11、机械通气超过48小时;
12、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或袢利尿剂、或滥用药物和酒精;
13、临床上存在或怀疑有与听力障碍有关的综合征或遗传病。
筛查注意事项
筛查前:
1、认真听筛查人员讲解听力筛查的意义和方法;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2、最佳的测试结果是在宝宝自然睡眠状态时获得。如宝宝烦躁、哭闹会影响测试结果,因此听力测试前家长应尽量把宝宝喂饱使其进入睡眠状态。
3、给宝宝换好干净尿布,使其舒适不哭闹。
4、给宝宝选择厚薄适度的包被,薄则易受凉,太厚则会影响操作。
筛查中:
1、保持安静,避免交谈;关闭一切通讯设备,避免出现噪音。
2、保持宝宝在筛查的正确姿势,露出测试耳,避免遮盖。
3、测试时可轻轻扶按宝宝肩部,使其有安全感。
4、做完一侧耳后,不要用力翻动宝宝以免惊醒,应配合医生轻轻翻转到对侧耳。
筛查后:
1、认真听取医生解释,未通过筛查者,按医生指导去做。
2、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在3年内每年至少随访1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及时到诊断机构就诊。
3、通过筛查者,定期接受儿保的听力保健。
4、平时注意防止噪声、药物等对宝宝听力的损害。
5、注意观察宝宝的听觉和言语发育,可疑有发育迟缓者,及时就诊排除。